2. | 收集个人资料的目的 2.1 | 阁下或代表阁下向大昌行提供的任何个人资料均为自愿提供,并被视为授权大昌行及其附属公司收集、保存、更新及按下述第2.2条的目的使用阁下的个人资料。 |
2.2 | 阁下或代表阁下不时向下列大昌行提供的个人资料,将用于下列目的∶ (b) | 因应不时增加的产品、设施及服务,向阁下提供该等附加产品、设施及服务; |
(c) | 执行由阁下提交(透过网上、电话、流动服务或其他方式)的请求,例如:礼品兑换; |
(d) | 为向阁下提供产品或服务而进行的统计及市场调研; |
(e) | 营销、推广及客户关系管理、例如:向阁下发出有关大昌行之联合品牌和/或合作夥伴的最新优惠和推广活动、核实参与任何大昌行之联合品牌和/或合作夥伴的营销和/或推广活动和/或优惠的资格(详情请参阅第8部分 - '在直接促销中使用个人资料'); |
(g) | 管理由大昌行或代表大昌行举办的比赛和抽奖活动,包括公布任何该等比赛的胜出者; |
(i) | 改善交易保安,包括为了防范信用卡诈骗的风险而使用阁下提供的个人资料与大昌行或第三方机构的欺诈交易资料库进行核对; |
(j) | 为核实资料,将阁下提供的个人资料与任何大昌行其他成员保存阁下的其他资料进行核对; |
(n) | 为实现上述目的,我们可能透过电邮、直邮、电话营销、短讯或本地监管机构准许的其他方式联络阁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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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若阁下向其提供资料的大昌行认为阁下所提供的个人资料不足,或大昌行并未能就阁下提供的个人资料的真实性及准确性感到满意,大昌行保留权利拒绝或暂停处理阁下的申请或向阁下提供任何服务,直至本会收到其所需的个人资料为止。 |
2.4 | 就第2.2条而言,大昌行的雇员或大昌行聘用的人员均有权审视阁下提供的个人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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